代子公司GLOBAL ADVANCE TECHNOLOGY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浙江智泓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直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006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9433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6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2502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9824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1577

5.計息方式:

以年利率3%按月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可分次償還,雙方協議同意可提前還款。

(2)日期: 依約定條件為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2502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6.3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期財務報表係104年度第一季財報。

2.匯率以104.05.31台灣銀行美金對台幣中間價30.69元為準。

公告本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104/06/22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現金股利每股3.85元。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現金股利配發除息基準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6/2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288,750,000元(每股3.8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4/07/07

5.最後過戶日:104/07/0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0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7/13

8.除權(息)基準日:104/07/13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104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決定配發基準日辦理

(2)現金股利發放日:104/07/30

智伸科技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事宜

智伸科 技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事宜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4551)智伸科-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12/05
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102年11月22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
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75,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750,000,000元整。換 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
(二)自新股票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12月08日起至民國102年12月12日止。
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12月12日。
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2年12月13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
4.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2.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五)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之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民國102年12月13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新股票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3.未過戶之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因適逢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停過期間:102年12月8日至103年1月6日),請 於103年1月7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集保證券存摺封面影本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過戶並換票,新股票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4.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12月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2年12月6日下午4時前親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12月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 憑。
(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七)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